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巴政发〔2009〕4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09〕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开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这次普查可以全面掌握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分布、结构和居住环境、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科学制定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战略决策提供详实的依据。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人口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为加强对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巴彦淖尔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李文天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朱宝顺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多文 市统计局局长
李永戈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增祥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
宝德其其格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乌日图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赵 强 市外侨办副主任
黄永贵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孟 刚 市教育局副局长
特古斯 市民委副主任
金丽凤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金虎 市民政局副局长
白 桦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世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苗大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李 槿 市人事局副局长
刘进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文利 市建委副主任
傅文慧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朱卫星 市卫生局副局长
苑永平 市工商局纪检书记
嘉衡岱 市广电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