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临河区政府
责 任 人:殷满厚 连泽
十一、2009年9月25日前统一制作禁烟标志,在车站、大型超市、商场、学校、医院设置禁烟标志。市直单位禁烟标志的发行由市卫生局负责,临河区直单位禁烟标志的发行由临河区政府负责。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临河区政府
责 任 人:殷满厚 连泽
十二、在学校开展健康知识问卷调查活动,测评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每两个月通报一次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人:杨生柱
十三、在医院开展健康知识问卷调查活动,测评住院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每两个月通报一次住院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殷满厚
十四、在企业开展健康知识问卷调查活动,测评企业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每两个月通报一次企业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
责任单位:市经委 责任人:王惠忠
十五、在巴彦淖尔日报、晚报上各开辟今年一期、明年两期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
责任单位:巴彦淖尔日报 责任人:王永清
十六、2009年12月25日前编制临河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责任人:连泽
十七、加快旱厕改造进程,建成标准化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于2009年12月15日前实现我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责任人:连泽
十八、进一步精确计算临河城区绿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并每两月通报绿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化情况,2009年12月25日前达到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按要求提供权威部门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