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9年10月1日前制定、下发执行巴彦淖尔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殷满厚
三、发放临河城区居民对城区卫生状况的问卷调查表,测评满意率,并征求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市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责任人:连泽
四、2009年8月25日前收集市委二届会议文件材料、会议纪要等,作为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列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依据。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殷满厚
五、2009年8月25日前收集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作为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的依据。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殷满厚
六、2009年8月25日前重新核对高速路口、临河城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方面宣传牌子,保证现有的宣传牌子数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责任人:连泽
七、2009年9月25日前电视台编排、制作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提倡健康生活方式的公益广告,并在黄金时段播出。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责任人:王静媛
八、2009年8月25日前市爱卫办和临河区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投诉电话,在媒体上、问卷调查中公布投诉电话,并在媒体上反映群众投诉的报道。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临河区政府
责 任 人:殷满厚 连泽
九、2009年9月25日前制作健康教育宣传牌子,分发到市、区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并责成各单位在合适的位置上放置,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市直单位健康教育宣传牌子的发行由市卫生局负责,临河区直单位健康教育宣传牌子的发行由临河区政府负责。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临河区政府
责 任 人:殷满厚 连泽
十、2009年9月25日前制作统一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档案,从表面到档案内容统一、简练。市直单位档案袋的发行由市卫生局负责,临河区直单位档案袋的发行由临河区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