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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调度通报制度的通知

  二、2009年10月1日前制定、下发执行巴彦淖尔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殷满厚

  三、发放临河城区居民对城区卫生状况的问卷调查表,测评满意率,并征求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市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责任人:连泽

  四、2009年8月25日前收集市委二届会议文件材料、会议纪要等,作为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列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依据。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殷满厚

  五、2009年8月25日前收集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作为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的依据。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殷满厚

  六、2009年8月25日前重新核对高速路口、临河城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方面宣传牌子,保证现有的宣传牌子数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责任人:连泽

  七、2009年9月25日前电视台编排、制作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提倡健康生活方式的公益广告,并在黄金时段播出。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责任人:王静媛

  八、2009年8月25日前市爱卫办和临河区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投诉电话,在媒体上、问卷调查中公布投诉电话,并在媒体上反映群众投诉的报道。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临河区政府

  责 任 人:殷满厚 连泽

  九、2009年9月25日前制作健康教育宣传牌子,分发到市、区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并责成各单位在合适的位置上放置,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市直单位健康教育宣传牌子的发行由市卫生局负责,临河区直单位健康教育宣传牌子的发行由临河区政府负责。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临河区政府

  责 任 人:殷满厚 连泽

  十、2009年9月25日前制作统一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档案,从表面到档案内容统一、简练。市直单位档案袋的发行由市卫生局负责,临河区直单位档案袋的发行由临河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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