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要求
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增强失业保险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对本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新机制建立的如期完成。
八、本实施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时,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各地要将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实施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⒈《使用失业保险金计划表》
⒉《领取失业保险人员花名表》
附件1:
使用失业保险金计划申请表
申请单位: 年 月 单位:人、元
享受失业
保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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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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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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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金计划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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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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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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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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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失业保险金计划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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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区就业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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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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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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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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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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