⒐水务、防汛部门职责:开展沿黄河、沿内陆湖海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知沿河、沿湖海居民冬季禁止在冰面行车,并主动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在河、湖冰面行驶的营运客车。
⒑农机部门职责:加强拖拉机及驾驶人的管理,拖拉机挂斗、超长、超宽,不符合国家标准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禁止拖拉机在高速公路、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通行;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不得用于载人。
⒒市委政府督查室职责:加强对各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工作推诿、效率低下、存在问题的予以批评。
⒓监察部门职责:加大对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监察力度,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要严查严办,并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⒔政府应急办职责:执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迅速将信息传达上报到各级、各部门,并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应对,必要时经市政府批准,及时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交警支队领导要带领工作组深入所承包大队和一线检查督导工作,大队领导要在一线带班执勤,支队领导和大队领导每月在一线工作分别不少于2周、3周。各旗县区交警大队要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早动员、早部署、有组织、有计划实施和推进严打整治工作,与此同时,严打整治工作,要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第四季度的其他工作部署相衔接,同安排、同落实、同推进。
㈡明确职责,严格问责。各成员单位要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做到明确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㈢加强规范化执法。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必须符合法律程序要求,做到执法有依据,处罚不违规。执法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讲究方式方法,最大程度的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严防因执法不当导致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