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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征集整理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征集整理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9〕24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各部门:

  全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将于2010年年初召开,届时在我市的全国、自治区、市三级人大代表将如期出席会议。为了便于代表在会议期间通过提交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向中央、自治区人代会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方面需要上级重视并协调、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请你们负责组织征集相关议题并整理成规范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件。

  按照人大有关规定,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是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解决的重大问题。所提议案,一要写明所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二要写明解决该问题的理由;三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意见。其他问题通过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会议交“一府两院”及其它有关部门办理。一件议案、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反映一个方面的内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标题要简短明了,内容要具体、翔实,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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