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口计生委关于网上编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统计信息的通知
(津人口计生委办[2009]14号)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
为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全面、及时、准确、了解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使用情况,跟踪、监督、指导“十一五”期间的服务站建设,为服务体系“十一五”规划评估及“十二五”规划的制定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国家人口计生委依托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支持信息系统(PADIS),组织开发了全国计划生育服务站信息统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站信息统计系统),自2009年起启用。为做好服务站信息的编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报单位
区县人口计生部门是服务站信息统计系统的起报单位,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划内区县级服务站、乡镇服务站个案信息的填录,并进行汇总、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每年3月10日前,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应完成本地区上一年度服务站信息统计更新、审核、汇总工作,并通过网上(http://www.padis.net.cn)报送市人口计生委。2008年数据需于2009年4月15日前上报(3月下旬后可以上网报数)。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计划生育服务站信息统计系统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支持信息系统(PADIS)的一个子系统。系统的建立,为统一、规范、高效地采集、汇总、分析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投资、运行状况数据信息,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管理提供了有力手段。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充分认识服务站信息统计系统网上编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本区县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二)密切配合,口径一致。服务站信息统计系统采集的数据量大,种类多,涉及到服务站建设、运行的方方面面,各区县应加强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保持上报数据口径一致。
(三)加强审核,确保质量。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本区县上报信息的审核,保证上报信息准确、真实、完整。特别对国债项目的相关数据一定要认真核查。
(四)积极行动,开展工作。区县人口计生委要尽快培训乡镇服务站,立即进行数据收集工作,并尽快上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