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五条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等级划定标准,按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来源是: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领导批示指示,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其他部门商请,各地速报信息,媒体报道及其他。
  第七条 崩塌临灾前兆特征通常表现为:
  (一)崩塌的前缘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
  (二)崩塌的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闻到异常气味;
  (三)不时听到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声;
  (四)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
  (五)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第八条 滑坡临灾前兆特征通常表现为:
  (一)滑坡前缘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前缘土体出现隆起、局部滑塌现象;
  (二)滑体后缘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新裂缝不断产生,滑体后部快速下滑,四周岩土体出现松驰、小型坍滑现象;
  (三)滑带岩土体因摩擦错动而发出声响,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风;
  (四)在滑坡前缘坡脚处鼓胀裂缝,有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现象,地下水溢出浑浊,或出现泉水(井水)突然干枯,井(钻)水位突变等异常现象;
  (五)动物惊恐异常,植物变态,树林枯萎或歪斜等现象;
  (六)滑体上如有长期位移观测资料,临滑前,无论是水平位移量还是垂直位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第九条 泥石流临灾前兆特征通常表现为:
  (一)泥石流沟谷下游洪水突然断流;
  (二)泥石流沟谷上游突然传来异常轰鸣声;
  (三)泥石流沟谷崩塌、滑坡频发;
  (四)长时间降雨或短时间内强降雨。
  第十条 地面塌陷临灾前兆特征通常表现为:
  (一)井、泉水位的骤然升、降,水色突然浑浊或翻砂、冒气;
  (二)地面出现环状裂缝并不断扩展,产生局部的地鼓或下沉现象。
  第十一条 应急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准确时间和所处行政区域与地貌位置。
  (二)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等级的划定。地质灾害灾情调查主要查明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应说明受损对象、损坏程度,根据灾情大小划定等级。地质灾害险情调查主要查明潜在威胁对象和潜在经济损失,根据险情大小划定等级。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