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2009〕66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阿拉善盟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实施方案》已经盟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阿拉善盟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实施方案
自治区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下达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粮发〔2009〕33号)给我盟下达了食用植物油储备指导计划30万公斤,原则上要求2009年全部充实到位。根据《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盟级地方食用植物油储备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按人口布局的原则,即新增食用植物油储备按照各旗、开发区、示范区人口数量进行调整。
(二)坚持粮食宏观调控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
(三)坚持依法管粮原则,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阿拉善盟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对食用植物油储备实施监管。
二、盟级地方食用植物油储备规模分配
按照人口数量及布局,阿左旗分配承储数量22万公斤,阿右旗4万公斤,额济纳旗4万公斤。
三、利、费补贴测算
(一)利息补贴测算:按现行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每公斤12元和农发行粮食贷款现行年利率5.31%计算,需向农发行贷款360万元,其中:阿左旗万264万元,阿右旗48万元,额济纳旗48万元;需利息补贴19万元,其中:阿左旗14万元,阿右旗2.5万元,额济纳旗2.5万元。
(二)费用补贴测算:按每公斤每年0.12元计算,年需费用补贴3.6万元,其中:阿左旗2.6万元,阿右旗0.5万元,额济纳旗0.5万元。
食用植物油储备年利、费补贴合计为22.6万元,其中:阿左旗16.6万元,阿右旗3.0万元,额济纳旗3.0万元。
四、关于利、费补贴的支付
盟级食用植物油储备的利、费补贴按照粮食风险基金包干使用办法规定,从盟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或列入年度盟级财政预算。
五、建立食用植物油储备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