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博物馆展品征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2009〕65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阿拉善博物馆展品征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内容,尽早开展工作,确保阿拉善博物馆陈列布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阿拉善博物馆展品征集工作方案
为补充馆藏,确保新馆陈列布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展品征集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本着抢救、保护阿拉善历史文化遗产的目的,结合新馆陈列布展的需要,开展展品征集工作。要注重藏品的地域和民族特色,注重藏品的品质,注重藏品的系列化。
二、征集范围
为确保展品的代表性,征集的区域范围应以三旗两区为重点,辐射周边乃至全国。主要包括:
(一)反映阿拉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历史的实物和图片资料,重点为石器时代、汉、西夏、元、清和民国及建国初期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和重要遗迹的代表性实物和图片资料。
(二)反映阿拉善地区自然生态变化的古生物化石、现代动植物、奇石等标本和图片资料。
(三)反映阿拉善和硕特、额济纳土尔扈特、喀尔喀、伊斯兰蒙古族生产、生活和宗教信仰和工艺艺术方面的代表性实物和图片资料。
(四)反映北方游牧文化的石刻石雕作品和图片资料。
(五)反映阿拉善盟建盟3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各旗区、各行业代表性实物和图片资料。
三、征集方式
(一)有偿收购。以《舍德先生藏品及阿拉善民间收藏品展览》为契机,组织专家对拟征集的藏品进行真伪鉴定和价值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一批藏品进行有偿收购。
(二)社会捐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捐赠文物,并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提高社会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三)政府征调。为保证阿拉善博物馆综合陈列的地区代表性,根据文物法的规定,可以依法征调各旗、区的历史、民族民俗和发展成果等方面的代表性实物和图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