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科条〔2009〕119号)
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市(县)科技局,各省辖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体部署和国家科技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统一要求,充分调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势科技资源服务地方经济,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科技应对金融危机,逐步建立高校、院所与企业、地方双向流动、长效合作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全省产学研合作向纵深发展,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启动实施“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 ‘校企联盟’行动”。现将《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体部署,充分调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势科技资源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引导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深入基层、走向社会,解决企业技术难题,研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改善企业管理,切实肩负起科技工作者的时代责任,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支撑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转型和模式转变,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教育厅研究决定,启动实施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
一、总体目标
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旨在动员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广大科技人员走进社会、走向基层、服务企业。先期组织动员江苏境内部属及地方120多家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1000多个主要学科(方向)与省内2000家企业结对合作,引导10000多名科技人员深入企业、投身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第一线,到2010年底建成2000多个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逐步建立高校、院所与企业、地方双向流动、长效合作的工作体系,推进全省科技服务社会由个人行为向组织行为、单个行为向网络行为、短期的项目合作向长效稳定合作的“三个转变”,营造全省科技人员持续深入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