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九年三月九日
岳阳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应急工作组
2.4专家组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警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5 预警预防行动
3.6 预警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4.2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4指挥协调
4.5应急处置
4.6信息发布
4.7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总结分析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医疗卫生保障
6.3队伍保障
6.4技术保障
6.5物资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与培训
7.2预案演练
7.3奖励与责任
7.4监督检查
8、附件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预案解释部门
9、附录
9.1岳阳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9.2岳阳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结束审批表
9.3岳阳市城市供水事故情况通报审批表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提高应对城市供水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供水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湖南省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