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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表彰奖励

  经审核批准的市级劳动模范,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岳阳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并一次性奖励现金5000元。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劳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体,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工业经委、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市劳模评审工作委员会,市劳模办负责处理全市第四次劳动模范推荐评选日常工作。

  附件:岳阳市第四次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岳阳市第四次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   位

职工

劳模

农民

劳模

单    位

职工

劳模

农民

劳模

平江县

4

1

建设系统

2

 

岳阳县

2

1

商务系统

1

 

华容县

3

1

金融证券系统

1

 

湘阴县

3

1

教育系统

2

 

临湘市

3

1

城管系统

2

 

汨罗市

3

1

卫生系统

2

 

岳阳楼区

2

 

高等院校

1

 

云溪区

1

1

岳阳电业局

1

 

君山区

1

1

巴陵石化公司

4

 

屈原管理区

1

1

长岭炼化公司

3

 

岳阳经济开发区

2

1

岳阳纸业股份公司

2

 

南湖风景区

1

 

华能岳阳公司

1

 

政法系统

1

 

四化建公司

1

 

宣传系统

1

 

华升洞庭麻业公司

1

 

市直机关工委

2

 

际华3517橡胶制品公司

1

 

发改系统

1

 

长江动力机械厂

1

 

农口系统

1

 

外资企业

2

 

工业系统

1

 

民营企业

4

 

交通系统

2

 

其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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