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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知

  四、严格道路、车辆管理

  (一)市中心城区道路实行分类管理。南湖大道、金鹗路、洞庭北路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一类管理;巴陵路、岳阳大道实施二类管理;其他道路实施三类管理。在市中心城区设立禁行区域,对货运车辆进城限时、限路段,禁止拖拉机进城。

  (二)规范管理市城区摩托车(含机动两轮、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摩托车)。市中心城区主干道禁止摩托车通行,禁止摩托车在市中心城区营运。

  五、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规范公交行业管理

  (一)规范城市交通设施。市财政要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按照“智能化、现代化、实用化”原则,加快市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为优化城市交通提供设施保障。

  (二)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

  (三)市中心城区现有道路条件许可的,划定公交车专用车道。市中心城区新建主干道路时,将公交车专用车道纳入建设项目,引导公交车分道行驶。改造公交车停靠站点,缓解因公交车辆停靠带来的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四)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公交车、出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交通、城管等部门和公交车、出租车公司。

  (五)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倡导遵章守法、文明行车。

  六、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岳阳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市宣传、财政、公安、安监、司法、交通、规划、建设、城管、工商、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及岳阳楼区政府、云溪区政府、君山区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重大问题,组织集中整治活动,监督、考核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交通秩序民意调查,定期召开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抽调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抽调人员实行部门轮岗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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