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一五”后三年各县市区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各市州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通知》(湘政办函〔2006〕182号)要求,全市2007、2008年单位GDP能源消耗和规模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分别完成 8.5%和13.43%。为确保全市“十一五”期末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1%和规模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下降26%目标任务的实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十一五”后三年全市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后三年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尽快将指标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及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狠抓节能降耗,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切实把工作着力点放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
二、各县、市、区和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要抓紧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分年度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并报送市工业经委,市工业经委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市统计局、市工业经委每季度通知各县、市、区和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和规模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完成情况。
三、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和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实行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工业经委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下发。
附件:1、各县、市、区单位GDP能源消耗“十一五”后三年降低指标计划表
2、各县、市、区规模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十一五”后三年降低指标计划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各县市区单位GDP能源
消耗“十一五”后三年降低指标计划表
县(市)区
| 200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
(吨标煤/万元)
| “十一五”目标
降低率(%)
| 2007、2008年降低
率已完成(%)
| 后三年计划降
低率(%)
|
全市
| 1.59
| 21
| 8.50
| 12.6
|
平江县
| 0.91
| 21
| 13.82
| 12.6
|
岳阳县
| 1.04
| 21
| 12.74
| 12.6
|
华容县
| 0.93
| 21
| 2.99
| 18.01
|
湘阴县
| 0.90
| 21
| 2.88
| 18.12
|
临湘市
| 1.61
| 21
| 4.12
| 16.88
|
汨罗市
| 1.09
| 21
| 12.39
| 12.6
|
岳阳楼区
| 1.39
| 21
| 9.16
| 12.6
|
云溪区
| 3.95
| 21
| 8.48
| 12.6
|
君山区
| 0.79
| 21
| 7.07
| 13.93
|
屈原管理区
| 0.67
| 21
| 5.91
| 15.09
|
岳阳经济开发区
| 0.71
| 21
| 19.87
| 12.6
|
南湖风景区
| 0.53
| 21
| 9.50
| 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