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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执行结案。执行与保障组根据行政处罚决定督促相关单位执行到位。涉及违法私建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职能部门执行到位;涉及人身罚和财产罚的,申请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执行;涉及重大复杂案件,执法力量不足的,由指挥部进行统一调配。在执行过程中,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凡不能按期结案的特殊案件,应向指挥部做出说明。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指挥部对本次集中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验收、考核、表彰,责成属地政府(管委会)和职能部门建立市中心城区私房管理台帐,并报市控违办备案,作为控违拆违工作的基础资料。同时,出台部门联动措施,健全违法建设巡督查责任体系和考核奖罚体系,推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村民自住房屋集中建设工作,严防违法建设反弹,促进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

  1、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岳发〔2008〕7号文件精神,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辖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做好自清自查工作;配合指挥部进行调查复核、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拆违执法行动,拆除违法建设,保障拆违经费,确保案件处理有效执行。

  2、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强化落实,通过对辖区建筑进行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积极参与拆除违法建设的执法行动,同时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规劝、教育、息访等工作。

  3、市监察局对违法建设案件和集中整治工作有违纪行为的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纪查处。

  4、市规划局(市控违办)要认真组织协调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提供相应的拆违技术装备和后勤保障,并配合属地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控违队伍负责实施拆违行动;将本次整治行动结果,纳入控违目标考核,并落实到位。

  5、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土地监管,根据指挥部要求,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地、非法买卖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

  6、市房地产局要认真清查私房发证、小产权房交易和危房鉴定情况,根据指挥部要求,依法严厉查处无资质开发的项目。

  7、市建设局要切实加强施工许可和建设施工管理,根据指挥部要求,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和参与违法建设设计、施工的单位及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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