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中心城区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日
岳阳市中心城区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含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和南湖风景区,下同)控违拆违工作,建立控违拆违长效机制,根据岳发〔2008〕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市中心城区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普查与抽查、全面整顿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09年3月25日至9月25日,为期半年。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中心城区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行动指挥部(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本次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行动。
政 委:康代四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指 挥 长:韩建国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控违拆违领导小组组长
副 政 委:李开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振彬 市政协副主席
副指挥长:李 为 市政协副主席、市监察局副局长
范安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副组长
曹学军 市规划局局长、市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光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许伟奇、市政法委副书记漆林生、市人大城环委主任郭明奇、市政府办副主任张翎、市政协法制群团人资环委主任方建中、市建设局局长谈正红、市城管局局长李耀厚、市房地产局局长李大元、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克、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建国、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建平、市公安局副局长罗小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何季如、市规划局副局长杨劲松、市财政局副局长谢建华、市建设局副局长李永忠、市建设局副调研员周洪兵、市房地产局副局长罗林桂、市城管局副局长陈定乾、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黄琪、市信访局副局长何四军、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长刘均、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彭方建、市新闻中心主任李红、市政府办副处级督查员兼城乡建设科科长陈汉文、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张政协、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水清、岳阳楼区政府区长李可波、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雨田、南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罗纯、岳阳楼区区委常委黄岳山、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小年、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