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扶持力度
7、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要设立和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小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工业园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财源建设奖励等资金。采取贴息、奖励、引导、扶持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园区、企业和项目的发展。
8、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和让利政策。财政、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和企业所得税调整、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新税收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等政策。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做好取消和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落实工作。
四、推进产业升级
9、加强与国家、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衔接。组织企业抓好项目开发,争取更多好项目、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支持范围。
10、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太阳能光伏、生物制药、化工新材料等新型产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两型化、高新化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11、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强项目建设所需的电力、土地、运输、通关等要素保障。优先保障大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支撑带动作用大的工业企业新增电量给予优惠。保障用电需求,暂停电费预缴,采取灵活的缴费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五、加强协调服务
12、建立市级领导联手帮扶重点产业责任制。围绕我市石化、食品、造纸、纺织、电力、机械、生物医药、矿石建材、电子信息与光伏、再生资源等十大重点产业,成立由市级领导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10大产业帮扶小组,帮助产业发展壮大。
13、开展“联手帮扶企业”行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和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具体问题为重点,开展联手帮扶企业克难解困,推动中小企业突围发展。
14、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办事效率;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乱办班、乱拉赞助、乱摊派和“索、拿、卡、要”行为,依法从严打击盗窃企业资产、哄抢企业财物、破坏企业基础设施和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敲诈勒索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施工的行为,努力改善企业周边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