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做好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工作
市和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艾滋病治疗专家组,临床治疗、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疾病控制和实验室检验等方面专家为成员。专家组根据卫生部《艾滋病诊断治疗指导方案》,负责指导本地区艾滋病人诊断工作,确定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方案,评估治疗疗效,指导并处理严重机会性感染发生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等。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原则上实行就地家庭治疗,县级疾控机构依据专家组诊断和确定的治疗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实行家庭治疗,并与病人签署《免费抗病毒治疗知情同意书》,建立个案治疗档案。县级疾控机构免费向到本辖区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病人提供抗病毒药物,指导和监督艾滋病病人服药,监测和报告不良反应,开展病人依从性教育和心理指导。
要严格掌握艾滋病病人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指征。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CD4细胞计数小于350个/ul,WHO疾病分期达到临床Ⅲ期,病情危重且有重症机会性感染,有伴发疾病或并发症时,经所在县、市、区艾滋病治疗专家组确认后可住院治疗,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其在所辖县级以上(含县级)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就近接收治疗。治疗原则参照卫生部《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治疗指导原则》进行。各定点医院要调整充实艾滋病治疗病区(房)的医护人员,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护人员进行医疗技术培训。
四、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治疗的管理
全市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实行分块管理。有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由市公安局特殊病人治疗所进行集中管理、治疗并强制戒毒,家庭困难者由民政部门纳入城乡低保范畴,资助其生活费用。市公安局特殊病人治疗所的医务人员由市公安局聘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聘用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其他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由各级疾控机构和定点医院进行管理和治疗。
为及时有效地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在市一人民医院和县、市、区人民医院等8所医院设立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病区或治疗病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救治职责。艾滋病病人治疗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分级管理,就近治疗,各县、市、区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原则上在当地定点医院治疗。市一人民医院主要负责收治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以及全市危重及有严重并发症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并负责全市艾滋病治疗技术指导。要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艾滋病治疗行为,实行合理检查,规范用药。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抗机会性感染及严重并发症治疗用药,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为标准,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选用甲类药物,严格控制选用乙类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