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贺政发〔2009〕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已经于2009年9月27日贺州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市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继续有效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有效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继续有效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市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1.《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贺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贺政办发〔2003〕15号、2003年1月23日印发)
2.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03〕28号、2003年2月28日印发)
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贺江干流、都江河、里溪河、东球冲、湖罗冲、五斗冲流域水资源管理的通知》(贺政办发〔2003〕32号、2003年3月10日印发)
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给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公益性岗位援助的补充通知》(贺政办发〔2003〕168号、2003年10月13日印发)
5.《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向非法采选矿企业提供生产和销售条件的通知》(贺政办发〔2003〕193号、2003年12月16日印发)
6.《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贺政办发〔2003〕198号、2003年12月30日印发)
7.《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政府采购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04〕57号、2004年5月19日印发)
8.《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鼓励企业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04〕94号、2004年7月15日印发)
9.《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政务中心审批办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04〕98号、2004年7月26日印发)
10.《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政务中心信息化管理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04〕99号、2004年7月26日印发)
11.《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04〕100号、2004年7月26日印发)
12.《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04〕168号、2004年12月20日印发)
1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八步城区及周边乡镇家畜定点屠宰管理的通知》(贺政办发〔2004〕180号、2004年11月17日印发)
1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问题意见的通知》(贺政办发〔2004〕192号、2004年12月15日印发)
15.《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贺政办发〔2004〕195号、2004年12月21日印发)
16.《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贺州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贺政办发〔2004〕200号、2004年12月31日印发)
17.《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市直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05〕15号、2005年2月4日印发)
18.《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贺政办发〔2005〕36号、2005年4月11日印发)
19.《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改办关于贺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05〕76号、2005年8月2日印发)
20.《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发展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贺政办发〔2005〕115号、2005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