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辽政发〔2009〕3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8年10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队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和打造公安消防铁军等行动,使全省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消防灭火攻坚能力大幅提升,火灾起数和损失明显下降,出色地完成了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省政府决定:授予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记集体一等功;授予沈阳市公安局等30个集体“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记集体二等功;授予王路之等3名同志“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记个人一等功;授予李红旗等34名同志“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记个人二等功;授予张广善等60名同志“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荣誉。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队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于职守,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建设和谐辽宁,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1、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2、辽宁省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集体、集体二等功
  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公安分局
  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区公安分局
  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公安分局
  鞍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区公安分局
  抚顺市公安局
  抚顺市公安消防支队
  本溪市公安局
  本溪市公安消防支队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