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接上级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9月29日对我省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系统(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稽核系统)进行升级。系统升级后,稽核结果通知书导出方式调整如下:
一、如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月底前全部生成了最终比对结果(包括相符、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稽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每月1日自动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纳税人可随时下载。
二、如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每月1日前未能全部生成了最终比对结果的,纳税人可查询上月及之前已申请稽核的情况,根据稽核情况和自身需要,在每月14日前自行决定生成、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