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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岳政办发[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2009年下半年调整后重点推进的153个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岳政发[2009]17号)精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调整后的重大项目计划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重大前期和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责任制。由市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负责总协调,市发改委牵头负责65个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市建设局牵头负责88个在建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对市政府重点推进的153个重大项目,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推进的工作责任制。要按照签约项目抓落实、前期项目抓立项、开工项目抓推进的要求,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将项目建设指标任务量化细化,并扎实抓好推进落实。凡确定下来的重大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按照时间安排完成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力度

  对所有重大项目实行责任分工和定期调度。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调度项目实施情况,做好情况综合和反馈。要明确专人负责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市项目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采取重点督办、分段督办、定期督办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项目责任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要按月向市项目办报告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市项目办定期向全市通报重大项目建设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报市人民政府对项目建设进展较快、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严格重大项目建设绩效考核

  由市项目办制订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工作由市项目办及其项目服务效能监察组、市重点办、市发改委前期办组织实施,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并将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民本岳阳建设考核和市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重大项目责任人的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9月份组织召开全市项目工作讲评会,设立典型推介台、问题曝光台、工作讲评台等,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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