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形成建材化工产业集群。以现有的华新水泥,正在建设的恒阳化工储运、富强混凝土等项目为基础,积极引进沿海地区建材化工类转移项目落户,到2011年形成年产值10个亿的重化产业集聚区。
适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突出“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理念,加强黄泥沟周边的环境保护和城乡统筹,适度开发行政办公、金融商贸、工业会展等非居住类服务功能,形成生态环境优美、功能布局合理的集办公、商务贸易于一体的贸易服务区。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体系。严格执行港区总体规划,加强专项规划的对接和编制,逐步完善港区规划体系,做到点、线、面结合,正确处理港区港口与工业、物流、商务、商住之间的关系。重点推进路网、铁路专用线、供排水、电力、防洪排涝、商务区、居住区等专项规划编制;稳步推进产业布局专业规划和核心区修建性规划,适时启动编制大港区概念性规划,对港区周边30至50平方公里的沿江区域开发进行概念性修编。
(二)明确责任分解,严格督促落实。将港区2009至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表,进一步量化、细化,逐项倒排工作时间,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定任务、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的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讲评制度,各责任单位必须在市城陵矶港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月调度会上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港区项目建设考核讲评会。凡项目推进缓慢未达到预定工作目标的,由责任单位和牵头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突出先行先试,完善配套政策。大胆创新港区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和尝试港区行使市一级经济审批职能。大力推行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灵活用人机制和招商融资激励机制,力争将港区打造成全市政策环境最优、服务意识最浓、发展速度最快的“两型社会”示范区。完善配套政策,充分利用“两型社会”建设土地增减挂钩、耕地异地占补平衡等政策,加速推进土地储备与开发工作。将港区失地农民纳入中央和省、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首批试点范畴,同时,建立健全矛盾维稳调处机制,及时调处和化解港区建设中的矛盾纠纷。
(四)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通过增强融资平台实力(注册资本金年内达到3亿元,3年内达到10至15亿元的资本金规模),争取以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滨湖示范区投融资公司。同时,通过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及担保措施,吸收战略资本注资、参股等措施,吸引各类资本参与港区建设,形成银行融资、国家投资、企业注资互为补充的良好局面。三年内港区投融资到位资金30个亿,分别为银行融资16亿元,国家项目资金1亿元,企业注资13亿元。其中,银行融资2009年到位5亿元(省农业发展银行2亿元、市商业银行6000万元、长沙招商银行6000万元、省中国银行2亿元),2010年到位5亿元(地方金融债券2亿元、省工商银行2亿元、省开发银行1亿元),2011年到位6亿元(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省农业发展银行、市建设银行、市交通银行和市商业银行各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