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绿色通道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9]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工作进程,确保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如期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绿色通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任务领办制
为顺利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企改办”)将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中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分工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一名领办负责人和领办联络员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制相关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市企改办建立台帐、跟踪督办。
(一)领办主体: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任务领办的第一责任人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由分管负责人负责。
(二)工作程序:市企改办明确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任务后,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办联络员协助相关改制工作组工作人员到本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土地确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收齐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测绘,并出具权属墨线图。
(二)规划红线划定:市规划局负责在收齐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划定红线,出具挂牌红线图。
(三)资产评估: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进行实地评估后,相关改制工作组督促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市国资委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批准,并在7个工作日内下发核准通知。
(四)国土办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收齐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国土总证。
(五)房地产办证:市房地产局负责在收齐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房地产总证。
(六)改制成本审核及资金拨付:由市企改办负责改制成本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改制资金。
(七)职工移交社区:市企改办、岳阳楼区政府负责将已完成职工安置任务的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移交社区工作。
(八)职工集中生活区域公共设施维护评审:市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