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对全市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地震高烈度区、采矿沉陷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建设提供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全面摸清中小学校舍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发展水平,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合格学校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合理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步骤、有计划地实施加固改造和迁建。
(二)分级负责,以县为主。校舍安全工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专业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工程建设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新实施的建设标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每栋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质量可靠。
四、工程实施范围和主要环节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2008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在对项目建设场址及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安全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