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见
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的要求,为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总体部署和“迎全运、保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8号文件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意见》,突出“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面向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养,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迎接建国6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月主题与时间
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时间:2009年6月1日至30日。
三、主要工作
1、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组织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安全生产月”、“迎全运、保安全”等相关主题内容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利用本单位内部黑板报、图片展和广播等宣传工具,传播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舆论氛围。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和“迎全运、保安全”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 “三项行动”的开展,贯彻落实市委18号文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各项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年”和“迎全运、保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
3、开展“十个一”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可以组织动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以班组(车间)为单位,开展“查一起事故隐患、纠正一次违章行为、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当一天安全员、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忆一次事故教训、读一本安全生产方面的书籍、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演讲、搞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