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2.《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1份,贴于资料袋封面;
  13.申报职称资料袋(牛皮纸档案袋)。
  上述材料中,第1-9项请在广东省人事厅网站(www.gdrst.gov.cn)或深圳市财政局(www.szfb.gov.cn)下载打印并填写;第12项为本文附件1,可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下载。申报材料规格以表格上要求为准,第3项复印30份。
  除第2、3、4、7、11项独立装订外,其余申报评审材料集中装订成一册(如太多可以分册装订);资料袋由申报人自行准备,正面用钢笔填写申报人单位人事代码、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申报的专业、资格并粘贴本袋资料对应《申报材料清单》;在资料袋底面起墙(资料袋底部的约2-4cm高的面)填写单位名称和申报人姓名。
  (二)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必须清晰明确完整。所有表格项目必须填写,没有可填内容的写“无”;“单位”须填写本级法人单位;“职务”须写明是否为下派任职以及正副职务;“专业经历”、“个人履历”时间具体到月,且须自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涉及专业知识)后以单位或岗位或职务变更为分隔,逐步、连续填写;“相关专业”限于会计、审计。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含译著)等,必须如实地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学术技术成果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填报和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公开发表的。
  (四)所在单位审核评价小组(由人事干部、技术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要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和评审登记表》(详见第十二条)。
  (五)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进行意见收集和问题核查,如实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加盖公章;对提交的复印件逐项与原件核对,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材料审核鉴别必须将不符合条件要求及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六)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于资料袋口加盖骑缝章,评委会不受理的申报材料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七)申报人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质量符合本文要求。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十一、申报评审的程序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