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要由煤炭管理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负责抓好本地区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并于6月25日前将机构人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报济南市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秦 然   联系电话:0531-66605737
  邮 箱:jwmtc@126.com
  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统一领导,市组织实施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市检查验收、省领导小组抽查督办的方式进行。
  煤矿企业要按照本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自改活动,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各项瓦斯治理措施;县(市、区)对所属煤矿实施检查,检查覆盖率为100%;市重点对辖区内的煤矿实施综合督查,对煤与瓦斯涌出异常矿井实施专项检查。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及煤矿企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与专项整治紧密结合在一起,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三)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特点,于6月25日前全部制订下发本辖区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检查验收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及监控措施“六落实”;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全市煤矿从严、从深、从细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瓦斯异常、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和单位。
  (五)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各相关部门及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和“迎全运、保安全”活动的开展,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煤矿和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做好瓦斯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通过典型引路,推动面上的工作。
  (六)加强调度,畅通信息。专项整治期间,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本阶段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第三阶段的检查验收工作总结于2010年8月30日前报送济南市煤矿瓦斯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