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秋季建筑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建函[2009]496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秋季建筑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09〕182号)要求,省厅定于11月5日至25日赴各地开展全省秋季建筑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检查的协调指导工作。
组 长:
许龙发(副厅长),
副组长:
高小平(建筑管理处处长)
王光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丁守宽(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成 员:何清堂、金 冀、王俊川、贾安乐、任占厚
二、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为三个小组。
第一组:检查榆林、延安、铜川
组 长:高小平 副组长:何清堂
成 员: 任占厚、彭万仓、李三红、刘 平、李正才、谢孟学
第二组:检查杨凌、咸阳、渭南
组 长:王光荣 副组长:王俊川
成 员: 薛 钊、张 勇、王军亚 毛家瑞、杨秋霞、庄德福
第三组:检查汉中、安康、商洛
组 长:丁守宽 副组长:贾安乐
成 员:黄立刚、杨海平、马江新、贺 磊、马雨平、杨瑞丰
三、时间安排
各检查组统一于11月5日出发,分别到达榆林、汉中、渭南,到达其他市(区)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地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对待检查工作,做到不护短、不遮丑,实事求是,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及以上质量和安全隐患的工地,我厅将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