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及加强节日值班的通知
(经行办字[2009]21号)
县(市)区民爆监管部门,民爆企业:
根据省政府“9.18”会议精神及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国庆庆典活动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科工爆〔2009〕21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国庆、中秋和全运会、园博会期间安全及国庆六十周年各项庆典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大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国庆节即将到来,庆祝国庆六十周年各项庆典活动将陆续开展,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生产安全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民爆安监部门和民爆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严防思想麻痹松懈,集中精力抓安全,一切工作服从安全大局;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要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落实,将安全责任逐级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杜绝“三违”、“四超”行为发生;要加强监控防范,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民爆行业安全稳定。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两节”、“两会”期间,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根据活动需要,相应地实施停产或限产。国庆节期间,各民爆安监部门要督促民爆企业加强对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领导带班、应急值守、生产现场管理、设备维护等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库房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库房的安全保卫,增派保卫力量,对库房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严防民用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加强对库房储存的安全管理,严禁超量存储,严禁将废旧、缴获或来路不明的危险品与民用爆炸物品同库存储。二是确保安全、平稳复产。停产企业复产前,必须做好职工安全培训、设备设施检修、生产线试运行等相关工作,确保安全、平稳复产。复产后,企业要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严禁出现突击生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