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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9)

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经委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国庆”、“中秋”, 将至,园博会、全运会也即将举办,为贯彻落实9月18日召开的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到位,打好冬季战役,确保国庆节和全运会、园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该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性,做好“责任落实年”第四战役的开局工作

  当前,园博会、全运会即将举行,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到来。这一时期,既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已到了关键时刻,安全生产工作应得到高度重视,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意见和当前安全形势的部署要求,布置安排好第四战役开局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服务大局

  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安全工作指示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认真地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有大局意识,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就是服务于“国庆”服务于“全运”,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为零”的方针,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强化责任人的主体意识,加强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生产、值班工作人员的责任落实,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安全工作的大局。

  三、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近一段时期是生产和需求旺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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