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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重点区域。一是大型商场、超市、各类展销会、集贸市场、商业街及周边地区;二是城乡结合部、车站周边地区、旅游景点、农村大集、社区餐饮业、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
  (三)重点行为。一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尤其是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二是利用广告、包装、装潢、产品标识等消费误导行为;三是虚假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是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五是偷税漏税,掺假使假行为;六是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加强领导,确保节日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节日市场秩序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整规办、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抓出实效。
  (一)各县(市)区整规办、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既有声势又扎实有效的专项检查,查找突出问题,排除薄弱环节,确保节日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节日市场整治涉及面广,牵扯部门多,在具体工作中既要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部门职责,又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部门配合。食药监、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要重点抓好对节日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其中贸易服务局、农业(畜牧)部门要突出抓好畜禽检疫和屠宰加工的监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节日期间各种商业欺诈行为的查处;文化、出版、旅游等部门要着重抓好节日文化、出版、旅游市场的监管;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重点违法案件的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和情况沟通,协调动作,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法规建设,探索治本之策,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标本兼治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规规章,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流通现代化,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贸工农一体化等新型经营业态,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堵塞流通漏洞。节日整治期间,要及时通报重点商品、重点市场的检测情况,既要曝光不合格产品,更要大力宣传质优价廉的合格产品和诚实守信守法企业,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增加消费者信心,拉动经济快速发展。
  从10月1日起到10月底,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整规办要建立健全市场整规值班制度,每周向市整规办报送市场整规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应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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