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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意见的通知

  四、全面提高农业职业教育水平
  (一)转变办学观念,创新办学模式。紧密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坚持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模式,走“依靠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路子,大力开展“订单培养”,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注重实践锻炼和技能培养,树立以能力为本位的观念,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技能培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业职业院校和其他院校涉农专业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大实践教学比重,大力培养高素质、实用型的技能人才,以满足学生和社会的“双需求”。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坚持学历与非学历、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职前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逐步建立弹性学习制度。
  (二)优化专业设置,体现办学特色。引导和鼓励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为导向,调整专业结构和学科设置。将专业设置向新兴农业产业和现代农村服务业倾斜,推进精品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设置规模养殖、循环农业、生物质能源、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和营销、乡村旅游业、农业经营管理、农村水电技术等专业,并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实际,改造一批传统专业,建设一批重点专业。及时组织开发和编写能充分反映现代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方法的补充教材和地方教材,使专业教材与农业科技进步相适应,与区域经济特色相协调。
  (三)扶持高标准培训基地,加强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上规模、有特色的农民培训基地,打造一批在就业市场有影响的职业培训品牌。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用于农民培训的品牌专业和培训基地,国家和省用于农民培训的扶持项目向品牌专业和重点培训基地倾斜。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依托各级农业科研单位、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采取联合、共建、补助等多种合作形式,建设创新能力强、适应教学需要的多形式、多种所有制的农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突出“双师型”教师培养。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和实践锻炼制度,大力开展师资培训,鼓励教师以在职或脱产方式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到农业生产一线参加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专业知识、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和认定制度,提高农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建设一支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爱岗敬业、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农业科研、推广、生产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深化农业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评聘办法,积极推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人员聘用(任)制度,优化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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