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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9〕1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的意见
(省农委、省教育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83号)精神,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大省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就加快发展我省农业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培养了大批农业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农业职业教育相对薄弱,存在投入不足、资源分散、师资缺乏等问题。我省平均每千名农村劳动力仅拥有2.3名农业技术人员,农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数量、质量、结构等,与实现安徽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人才需求不相适应。当前,我省耕地资源约束不断增强,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逐年增加,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刚性要求的难度更大,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依靠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业职业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各项措施,努力开创我省农业职业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农业职业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全面落实《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提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加快培养农业创业型、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农村劳动者;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强实训基地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突出产教结合,逐步建立与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相结合的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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