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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
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林业[2009]15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通知》(林场发[2009]11号)精神,我省泗洪县陈圩林场杨树良种基地、溧阳市龙潭林场板栗良种基地和邳州市银杏良种基地等3个良种基地被确认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为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林业建设对林木良种工作的要求,使林木良种基地持续发挥作用,更好地为现代林业建设服务,我局决定对现有林木良种基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现有林木良种基地中确定一批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并在此基础上筛选申报第二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树种:主要用材林树种、主要经济林树种、主要防护林树种。
  2、技术规范:基地严格按照良种基地的技术规范和程序建设,具有良好的科技支撑,基地一直在进行选育、子代测定、遗传改良等方面的工作,与科研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3、工作基础:基地收集保存了比较丰富的育种资源,积累了一批很好的材料(优树收集、试验林、示范林等),材料档案保存完整;基地人员配备合理。
  4、基地布局与发展潜力:地理位置和树种布局合理;市场对基地生产的种子有长期的或潜在的需求。
  5、基地规模:基地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在将来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二、工作步骤
  1、申报(2009年 3月):每个市限报1-2个符合条件的候选基地,每个候选基地报送一份详细说明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基地基本情况(树种、规模、建设时间、地理位置、人员情况、投资情况、生产情况、收入支出、成果与获奖情况等)、建设技术路线与开展科研情况、工作基础、基地布局与发展潜力以及与科技支撑单位合作情况等,并提交基地照片(包括林相、结果母树、优良单株等,照片规格6吋)及照片说明,同时填写候选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基本情况表(附件)。
  2、评审( 2009年4月):省林业局组织林木良种基地评审。
  3、命名公布(2009年5月):对通过评审的林木良种基地以省林业局名义统一命名并公布。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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