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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的报告
(豫安委办〔2009〕59号)


省政府:

  为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明电〔2009〕6号)和郭庚茂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从省直有关单位和骨干煤炭企业等抽调312名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省管专家80人、公安干警40人、供电人员40人、救护队员80人),组成20个督查检查组,从9月15日开始进驻各产煤省辖市及县(市、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各督查检查组按照省委、省政府八项措施和省政府安委会煤矿停工停产整顿的部署要求,针对当前煤矿停工停产整顿,在全面督导的同时,突出抓好“七查”:一查是否按规定停工停产;二查是否收缴了各种证照;三查是否核定控制日用电量、收缴封存火工品;四查是否落实两级包矿、驻矿制度;五查通风排水下井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六查是否按要求悬挂停工停产公示牌和举报电话;七查是否存在偷生产行为。

  20个督查检查组进驻以来,对辖区内的所有煤矿逐一按要求进行检查,逐一按照检查内容进行排查,做到不漏矿、不缺项。截止9月28日,各督查检查组对辖区内的所有煤矿,按照督查检查内容的要求全部检查了一遍。

  从督查组反馈的情况看,各地贯彻落实“两个明电”要求行动迅速,辖区内按要求应停工停产整顿的矿井已全部停工停产整顿,有关部门已暂扣了各种证照,电力和公安部门已按规定严格控制日用电量,收缴封存火攻用品;停工停产煤矿的每班下井排水、瓦检人员都能控制在5人以内;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煤矿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到位;煤矿按要求实行了两级包矿制度,驻矿员24小时驻矿监督;所有矿均已设立停工停产矿井公示牌和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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