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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2、建筑物立面采用合格的密目网全封闭防护,张挂整齐,无破损、无视觉污染,禁止张挂软体条幅。
  3、施工现场大门要稳固整洁,门头要美观并有企业CI标志。大门保持开启灵活, 有门卫和门卫管理制度。
  4、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和扬尘控制设施到位。工地主要道路场地要做硬化处理,并设置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大门出口设置高压冲洗设备,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辆清洁干净,无泥浆、污水外流;运输散体、流体材料、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封闭严密,防止遗、洒、飞、扬,确保“垃圾不落地”;现场及围墙外应进行绿化和鲜花布置,确保场容场貌整洁美观。
  5、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堆放要有总平面布局,各种材料要挂牌表明名称、品种、规格等,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存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围墙外做到无建筑垃圾,不堆放建筑材料,工完场清。
  6、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办公区、生活区、厕所、洗浴间等卫生保持整洁,职工宿舍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房屋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通铺,宿舍内应保证做到每人一柜,每间宿舍有一个放置碗筷和洗漱用品的专柜及生活垃圾桶,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内保持清洁。
  (二)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及其它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1、轨道交通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市建委《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地铁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郑建文〔2009〕78号)精神。
  2、各工程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布置安排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挡,工地进出口大门要统一标准,保证材料、质量、形象、档次和景观效果;各施工单位必须编制项目施工临建设施布置搭建施工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并严格实施。
  3、各监督检查机构要将文明施工作为重要内容及时检查,督促整改。
  (三)拆迁施工现场
  拆迁施工现场应有警戒、警示标志或围挡,主干道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不低于1.8米。施工时,应采取洒水等有效的防止扬尘和降噪措施。清运垃圾车辆车轮应清洗或覆盖封闭,垃圾严禁抛洒在路上。并设立工程概况牌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牌。
  五、整治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活动,认清落实责任,严密组织,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得到一个显著的提升,高标准迎接省爱卫办的检查。
  2、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责任到人、岗位到人、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标准检查督促,发现问题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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