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的通知
(苏林业[2009]31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物质基础,是绿色江苏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载体。我省是种苗生产大省,截止2008年底,全省育苗面积145万亩,产值达150亿元,可供造林苗约8亿株。为全面加强我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售伪劣种苗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林木种苗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促进种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绿色江苏建设服务,我局决定2009年为我省林木种苗执法年。现将《江苏省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领导,并根据地区特色拟定本市的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方案,于3月30日上报我局,请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建议,及时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仲磊 电话:025-86275433
邮 箱:zhonglei@jsagri.gov.cn
地 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林业大厦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方案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
江苏省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工作,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促进种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绿色江苏建设服务,根据《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今年林木种苗主要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江苏省种子条例》为核心,以全面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提高种苗质量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为林业六大工程和绿色江苏现代林业工程提供品种对路、质量优良、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的林木种苗为中心,坚持管好种苗、发展产业、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的方针,努力健全种苗生产供应、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管、种苗科技创新和良种选育推广、种苗社会化服务四个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