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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绿化合格村、示范村及整体推进县(市、区)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绿化合格村、示范村及整体推进县(市、区)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林造[2009]6号)


各市林业(农林、林牧渔业)局:
  为规范我省村庄绿化合格村、示范村及整体推进县(市、区)创建工作,我局在总结前两年村庄绿化推进工作有关检查验收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村庄绿化合格村、示范村及整体推进县(市、区)创建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江苏省村庄绿化合格村、示范村及整体推进县
(市、区)创建标准(试行)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要求抓好村庄绿化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村庄绿化建设,并作为村庄绿化工作检查验收的依据,现对村庄绿化合格村、示范村及整体推进县(市、区)的创建提出如下建设标准:
  一、村庄绿化合格村创建标准
  (一)村庄整体绿化覆盖率。不同区域规划保留村庄的绿化覆盖率标准为:苏北5市35%以上,苏中3市30%以上,苏南5市丘陵地区30%以上、平原地区25%以上。其中林木覆盖率应占七成以上。
  (二)村民家前屋后绿化。村民家前屋后要选择适宜的经济林果、高大乔木或适宜竹种造林,以乡土树(竹)种为主,做到见缝插绿、应栽尽栽。
  (三)进村道路绿化和水系林网建设。进村道路两侧、周边水系沿岸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防护林带建设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原则上每侧不少于2行。
  (四)围村林带和公共绿地。有建设条件的或整体绿化覆盖率不高的村庄应建设围村林带,围村林带建设要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平均宽度在10米以上,并保持有3行以上高大乔木。有条件的村庄还应积极开展公共绿地建设。
  (五)树种选择和配置。在一个行政村村域范围内,主栽乔木树种原则上要求达到10种以上,优良乡土树种所占面积比例不低于50%。要实行乔、灌、草、花、藤合理搭配,乔木为主,形成一定景观效果。
  二、村庄绿化示范村创建标准
  (一)建设地点。在村庄绿化合格村建设的基础上,选择在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中心村或前期环境综合整治较好的村庄开展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
  (二)村庄绿化覆盖率。示范村村庄绿化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其中林木覆盖率应占八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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