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监管,既是一项防止松材线虫病人为传播蔓延的主要有效措施,也是一项林业执法行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促进“绿色江苏”建设,维护我省林业执法良好形象的高度,认真对待此次检查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本次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注重实效。为确保本次检查行动达到预期目的,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及需克服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行动。要以查处一批违规违纪案件为重点,坚决打击违规收购、加工、利用疫木的行为,为实现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双下降的目标打下良好基础。各地开展检查行动的情况将作为森防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时间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自查和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抽查要在4月20日前完成,自查结果填入《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监管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抽查结果填入《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监管工作抽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地检查(抽查)结束后,要对本次检疫监管行动进行书面总结,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各市、县(市、区)要将本次检查的情况纳入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总结中。各地的书面总结材料(含“统计表”)于4月30日前报我局。
附件:1.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监管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
2.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监管工作抽查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监管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