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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六)电子信息处(软件服务业处)。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领域的行业规划;承担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全省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软件业发展;开展软件产品登记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七)信息化推进处(信息安全协调处、省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

  推进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开展信息化培训,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办省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八)行政财务处。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的管理;负责对内部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和配合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查或审计;负责本系统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负责机关行政经费、国有资产、房产管理、基本建设和物资设备的管理;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5〕17号文执行(行政编制5名已划转省纪委统一管理)。

  四、人员编制

  省经信委机关行政编制为103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处9名,不含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及其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编制)。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总经济师1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4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领导职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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