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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洪府发〔2009〕43号)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南昌市餐饮业的发展,弘扬赣菜文化,打造赣菜品牌,将南昌建设成为江南美食名城,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餐饮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建好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发展品牌企业,创新特色菜品,提升餐饮文化,推动连锁经营,把南昌建设成为以赣鄱文化为底蕴、品牌企业为主导、餐饮街(区)为支撑、突出赣菜南昌风味、荟萃全国特色菜品之精华、并与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及物流中心相适应的江南美食名城。不断推进餐饮业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带动相关产业协调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至2012年,全市餐饮服务业经营收入达7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5%,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2%;重点扶持以赣菜为主的20家餐饮连锁龙头企业,其中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达10家,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3家,国家百强餐饮企业1家;着力打造建设10条(个)餐饮街(城),社区餐饮集聚点100个;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增至20万,经培训获职业技能资格、资质证书的达80%;形成具有南昌地方特色的赣菜品种1000个,核心菜品50个。

  二、合理规划布局,提升餐饮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三)制订发展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要求,在符合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前提下,坚持合理布局,提高档次的原则科学制订和实施南昌市餐饮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市商业网点规划。在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过程中,合理配置餐饮网点,优化完善服务功能;重点做好餐饮网点与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和规范服务。对于新建、改建的大型餐饮场所,要先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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