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9〕191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15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8-2009学年我省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高校办学基本条件监测的基础性工作,各高校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建制成人高校每年都须按要求单独上报实验室数据。
二、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各高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 (网址:http://www.stats.edu.cn/)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形成上报数据后,登录该网站,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
三、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请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