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热电联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16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城市热电联产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推进城市热电联产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山西省电力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晋政发〔2009〕19号),推进城市热电联产健康有序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搞好惠民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 热电联产发展现状。“十一五”以来,我省积极推进热电联产工程建设,新投产太原二电厂六期2×30万千瓦、大同云冈二期2×30万千瓦等热电联产项目267.5万千瓦,改造漳泽电厂2×21万千瓦等常规机组为供热机组82万千瓦,提高了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2008年,全省电力装机3635万千瓦(火电3556万千瓦,水电79万千瓦),其中热电机组706万千瓦,占火电机组19.85%。省属11个地级市、11个县级市及6个10万人口的主城区集中供热面积2.74亿平方米,其中热电联产面积1.05亿平方米,占38.22%,为全国中等水平。目前,长治、晋城、晋中和临汾等地热电联产工程在建,规划建设的太原热电联产续建工程和阳泉、朔州、侯马市及平遥县等地的热电联产新建工程已基本落实。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热电联产规划滞后,一些城市建电厂未考虑热电联产,部分城市在已有的供热范围内重复建设小机组,现有热电项目不能满足城市中长期发展集中供热的需求,新建了大批采暖锅炉房;二是热网建设缓慢,集中供热配套的热网建设资金不落实,制约了热电机组的正常供热;三是已建成的供热机组达不到设计能力;四是城市供热价格不合理,供热亏损影响了发电企业的积极性。五是部门违规审批、企业违法建设项目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技术改造和化工、冶金、造纸等建设项目中巧立名目安排小热电机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布局、节能减排、淘汰落后、改善环境、搞好惠民工程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作重点,立足当前,满足中期(2015年),展望未来(2020年),统筹规划和落实各地热电联产机组,力争城市热电联产供热比例达到全国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