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全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由各级政府按不同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48、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前,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左右,全市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5%。(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五、在开展公立医院改革
(九)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主要工作目标有2项。
49、制定南昌市区域卫生规划,合理调整城乡卫生资源,提高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放开医疗市场,鼓励民营资本办医院,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50、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开展市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础人才引进渠道,在部分单位启动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十)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有1项。
51、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扶持省级领先学科和市级名科、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援、援外、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经费。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编制,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有利于公立中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专项补助办法。(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十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主要工作有2项。
52、开展医院评审工作,通过评审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运转效率,完善财务管理,降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成本,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好病。(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53、制定市直公立医院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配合市委综治委、市法制局,做好第三方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