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秘书六处。
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审核制发工作。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部委、兄弟省(区、市)政府、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等文、电的收发运转工作。办理省军级文件、密电及内部资料、刊物的分发、传阅、清退和销毁,负责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交换及收发工作。负责办公厅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侨、友人捐赠物品的审理、报批、归档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办公室。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日常政务、会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与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和各市、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印鉴管理,承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以及厅属局的印章刻制;负责国务院各部委、兄弟省(区、市)副部(省)级及以下领导来晋有关政务接待的安排;负责编写《省人民政府大事记》、《办公厅工作》及办公厅工作总结;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秘书的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会议处。
承办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省政府召开的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编写会议纪要;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的会见、会谈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办理国务院由我省参加或组织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安排公务活动;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具体承办国务院领导同志来晋视察的公务活动;负责国务院各部委、兄弟省(区、市)在职正部(省)级及以上领导来晋考察及政务接待的安排;承办政府系统大型会议的审核、报批等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督查室。
负责对省政府各项决策、会议议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省委机关联合开展对有关事项的督查工作;承办省政府系统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征集人民群众建议与意见;负责联系省人大、省政协等相关方面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政府信息公开处。
负责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做好省政府重大事项、政策的宣传报道工作;承担“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省领导信箱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提供省政府领导阅示、反馈。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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