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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高校优秀辅导员等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高校优秀辅导员等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
(浙教人〔2009〕167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教人〔2009〕14号)和《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高校优秀辅导员等先进个人的决定》(教人〔2009〕15号),教育部授予我省方淳等55名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林培明等6名同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蒋飞英等6名同志“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周岚等3名同志“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荣誉称号;授予王邦光等3名同志“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毛筱媛同志“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授予朱志勇同志“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吴敏同志“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作出新贡献、取得新成绩。
  受到表彰的同志是我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集中体现了我省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我厅号召教育战线广大教职工以这些同志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探索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把广大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浙江省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等先进个人的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
  浙江省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等先进个人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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