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资金主要用于重要湿地区域内退化湿地的恢复与重建,省级以上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湿地类型珍稀濒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等,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主要为湿地植物种苗、栽植、生境改造、生态护坡或自然堤岸建设、生态廊道等。项目申请省级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六)林业监测项目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林业重点病虫害灾情监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相关监测站(点、中心)监测补助补助,资金由省林业局、省财政厅根据监测业务开展情况,直接安排下达。
三、申报要求
1、各地必须依据本项目指南要求、森林资源保护规划、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申报。
2、各申报单位要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对所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数量严格把关,填写《2009年绿色江苏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09年绿色江苏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2),项目申报书填写要如实、详细,项目资金申报数额要根据建设规模和本指南规定的额度如实填报,避免夸大虚报。
3、申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须附防治方案(每一种有害生物制定一个防治方案)。其内容包括:有害生物名称、发生范围和面积、危害程度、已经和将要采取的防治措施、申请经费的使用方向及数额(列表说明)、包括当地财政支持情况等。要鼓励采取专业队防治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投入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申报时间
请各市、县林业、财政部门于5月30日前联合行文将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报送省林业局、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省林业局计财处联系人:朱学雷;联系电话:025-86275417
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人:顾彩娥;联系电话:025-83633158
电子信箱:zhuxuelei@jsagri.gov.cn。
附件:1. 2009年绿色江苏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 2009年绿色江苏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1
2009年绿色江苏森林资源保护及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市(县)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万元) |
小计 | 其中:申请省财政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