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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国营江苏省盱眙林场淮河分场建设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占用林地的批复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国营江苏省盱眙林场淮河分场建设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占用林地的批复
(苏林政[2009]18号)


淮安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盱眙林场淮河分场建设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占用林地的请示》(淮林发[2009]78号)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营江苏省盱眙林场淮河分场占用本场林地用于建设森林防火通道项目。

  二、建设地点和规模:新建森林防火通道位于国营江苏省盱眙林场淮河分场大院林班、林山林班;长4000米,宽6.5米。共占用林地2.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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